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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評估消防驗收的范圍和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對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以及消防設計審核和申請消防驗收,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1、人員密集場所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2萬㎡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筑總面積大于1.5萬㎡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筑總面積大于1萬㎡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筑總面積大于2500㎡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yè)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y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筑總面積大于1000㎡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yǎng)老院、福利院,醫(yī)院、療養(yǎng)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筑總面積大于500㎡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2、特殊建設工程 (一)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二)單體建筑面積大于4萬㎡或者建筑高度超過50m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fā)電、變配電工程; (五)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3、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4、消防設計文件;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性建筑,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guī)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文件,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1、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guī)定的; 2、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 3、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但是依照本規(guī)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消防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對申報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審核。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1、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guī)定的; 2、消防設計文件的編制符合公安部規(guī)定的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 3、建筑的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的消防設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4、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管理規(guī)定。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3、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5、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監(jiān)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7、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